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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沂水“禁猪令”实为“环保令” 有何不可?

来源:中国法治 2015-06-04 09:45:27| 查看:

中国养猪网讯:

  近日,网上流传山东省沂水县下发“禁猪令”,部分群众反映不让他们养猪了。沂水县有关部门负责人对记者表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沂水县近日对超标排放养殖户进行关停,对排放达标的养殖户则允许继续养殖,并未实行“禁猪令”。
 


 

  山东省沂水县近来确实下发了“禁猪令”,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养殖户都不准再养猪,而是针对那些养殖污水超标排放、污染了环境的养殖户。而排放经过处理,对环境没有污染的一些养殖场,却照常经营。山东“禁猪令”实为“环保令”有何不可?


  许多散户养殖对污水不经处理直接排放,超过相关标准几十倍甚至上百倍,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据沂水县环保局监测站检测,有两户养殖户排放的污水中COD(化学需氧量)分别为1780mg/l、8720mg/l,氨氮分别为271mg/l、257mg/l,而山东省相关规定中污染物排放标准为COD不超过50mg/l、氨氮不超过5mg/l。责令这样的养殖户关闭整顿,于理于法,都是可行的。


  长期以来,由于畜禽粪便违规排放,一些村庄粪尿遍地,气味难闻,畜禽养殖业已成为我国许多农村最大的面源污染。山东省沂水县依据环保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超标排放养殖户进行关停,这种积极尝试、积极治理的态度值得肯定!


  矛盾:新环保法长出"钢牙利爪",但养猪户还是那么“脆弱”


  为了保护环境,被称为“史上最严”环保法于1月1日正式实施。新修订的环保法加大了对企业违法的处罚力度,也增加了对行政监管部门的问责措施。公众期待要有最强的执行,才能发挥出“史上最严”环保法的应有效力。近来各地也纷纷出台秸秆禁烧的法规,并加大了对焚烧秸秆行为的处罚力度,正是加强环境保护的具体体现。


  但是,我们在加大农村环境治理的同时,为什么不以这样的力度加大对重污染企业的查处呢?众所周知,企业排污才应该是我们治污工作的重中之重。我们期待有关部门能以雷霆之势关停那些重污染、违规排放的企业,真正落实“史上最严”环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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