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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抗令”出台 今年底七成兽药企业将停产?

来源:中国动物保健 2015-09-10 09:45:04| 查看:

“禁抗令”出台 今年底七成兽药企业将停产?[/page]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是关于禁止4类抗生素在食用动物中使用的公告,可谓是正式发布了的“禁抗令”。根据公告内容和国家公布的我国兽药信息资料,本刊整理出了具体数据:此令一出,5089条兽药批准文号将被废除(包括2015年新批准的),涉及1333家兽药企业(也就是对66%的兽药生产企业都有影响,2/3的企业啊!),还有一特点是:一半的作废文号集中在20%的企业里,最多的一家企业被废除22个批准文号。据《兽药产业发展报告(2013年度)》的数据估算,此次废止的产品腾出24.83亿元抗生素制剂市场空间和9.96亿元的抗生素原料市场空间。此外,会涉及的销售企业会更多,全国养殖行业用常用药处方需更改!
 

禁抗令 抗生素 兽药企业
 

  1、 “禁抗令”严厉出台


  在养殖行业,抗生素的使用是颇有争议的问题,动物、人类病原产生耐药性的现象已经屡见不鲜,在养殖业还在讨论是否禁止“抗生素饲用”的时候,农业部已发布公告直接禁止了食品动物的4种“抗生素使用”。


  “为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农业部组织开展了部分兽药的安全性评价工作。经评价,认为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原料药的各种盐、酯及其各种制剂可能对养殖业、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者存在潜在风险。据《兽药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我部决定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兽药,撤销相关兽药产品批准文号。”


  你们还在讨论着畜禽养殖过程中添加抗生素?看清楚政策!这四类人类常用抗生素不仅在饲养过程不可以用,治疗过程也不可以用!所有相关兽药产品都将停产,批准文号都将作废(包括2015年新批准的)!


  2 、“禁抗令”科学的针对性


  虽然这次的“禁抗令”把4类抗生素“一步禁到位”,但是确实有很严谨的科学性、针对性在里面的。


  2.1 针对人畜常用的4类抗生素


  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这4种抗生素,都属于第三代喹诺酮的氟喹诺酮类基本药物,抗菌效果强、药动力学效果良好,被广泛地用于敏感菌株所致各种感染,在人类医疗中占有较重地位。若在食品动物广泛使用时产生耐药菌株,对人类危害巨大,这种潜在威胁已不可忽视,其他国家食品动物中也是在逐步禁用抗生素。此次“禁抗令”针对这4类药物,而没有一刀切,在动物医疗过程中仍可用其他药物代替。


  2.2 食品动物和非食用动物分开对待


  我们可以注意到,这次的“禁抗令”特别注明了“食品动物”,把“非食用动物”(例如:伴侣动物、役用、赛用、军警用等)区别对待,尤其是伴侣动物(我们常说的“宠物”),其饲养、诊疗目的和意义不同,允许用药不同是政策人性化、科学化的体现。


  “食品动物”和“非食用动物”的区别对待,也影响着该类产品说明书的更改,及时“非食用动物”使用的,要通过审批,也需要在“使用范围”中注明。


  2.3 给予了一定缓冲期


  本次“禁抗令”说明中有“自2015年12月31日起,停止生产用于食品动物的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原料药的各种盐、酯及其各种制剂,涉及的相关企业的兽药产品批准文号同时撤销。2015年12月31日前生产的产品,可以在2016年12月31日前流通使用。”“自2016年12月31日起,停止经营、使用。”


  这已经给了兽药生产企业、经销企业和养殖企业一个缓冲期,使企业可以消化掉库存原料、产品,减少损失。


  其实,早在2009年,农业部已经开始逐步废除这四类抗生素相关产品的批准文号,所以此次的禁令发布也不算是突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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