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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4年,国家至少投入30亿发展生态循环农业项目

来源:吾谷网 2016-10-10 11:06:26| 查看:

  四年,300个项目,单个项目中央财政投入1000万元左右!

  你没看错!

  这是国家给农业的新支持!

  农业部近日印发《农业综合开发区域生态循环农业项目指引(2017-2020年)》,要从2017年起,集中力量在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区推进区域生态循环农业项目建设。如果你正在做生态循环农业,这么好的消息可一定别错过!
 
未来4年,国家至少投入30亿发展生态循环农业项目
 
  一、总体目标

  2017年-2020年建设区域生态循环农业项目300个左右,积极推动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和生态保育型农业发展,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标准化生产水平和农业可持续发展水平。

  二、投入多少

  单个项目中央财政资金投入控制在1000万元左右(‍地方财政资金投入比例高的省份可适当降低中央财政资金投入规模,‍全部财政资金投入控制在1500万元左右)。地方财政投入比例及项目单位自筹资金比例原则上按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发展项目政策执行。‍‍

  条件基本具备的省份,每年安排项目不超过3个;条件较好的省份可适当增加项目个数,但最多不超过6个。

  项目建设期为1年。

  三、谁能申报

  (一)扶持区域

  项目所在区域必须是农业综合开发县,并且农业发展思路清晰、主导产业突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育良好、循环模式相对成熟。

  基本条件如下:

  1.县(市)级人民政府对生态循环农业发展高度重视,已制定生态循环农业发展规划或畜禽粪便、秸秆等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稻渔生态种养等相关规划;

  2.县(市)级人民政府建立了推进生态循环农业发展的组织协调机制,开展过生态循环农业管理制度创新与探索;

  3.对农牧渔业大县,以及列入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国家农业综合改革试验区、国家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的县市及开展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试点、种养循环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的县市给予优先扶持,适当向中西部生态保护与建设重点地区倾斜。

  (二)申报对象与条件分为两类:

  1.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组织

  (1)申报方式:申报对象可单独申报项目或联合申报项目。

  (2)申报条件:申报对象须在工商部门注册1年以上、具备可持续经营能力;通过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查询,没有不良诚信记录或被列入监管黑名单;具有专门从事生态环境保护的专业人员和较强的技术力量;须委托专业机构作为技术依托单位,协助开展项目区域生态环境监测和实施综合养分管理计划等;项目区域为特定行政区域(至少为1个乡镇),边界清晰,相对集中连片;对于不能完成整乡镇推进的项目,要求项目覆盖农田面积不低于1万亩,畜禽饲养规模不低于1.5万头猪当量。

  2.县乡人民政府

  (1)申报方式:县乡政府根据实际情况,提出项目申报方案,明确实施范围、循环模式、建设主体、建设内容、运营机制、资金测算、资金来源等。

  (2)申报条件及有关要求:申报项目的县乡政府须委托专业机构作为技术依托单位,协助开展项目区域生态环境监测和实施综合养分管理计划等;项目区域为特定行政区域(至少为1个乡镇),边界清晰,相对集中连片;对于不能完成整乡镇推进的项目,要求项目覆盖农田面积不低于1万亩,畜禽饲养规模不低于1.5万头猪当量。县乡政府自身未被列入监管黑名单。

  县乡政府只负责项目申报及项目实施的组织和协调,不能直接参与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

  四、什么样的项目能申报项目建设

  原则上须包括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农副资源综合开发、标准化清洁化生产等三部分内容,同时兼顾资源利用的多样化和废弃物处理的不同方式。在具体项目设计时,项目单位可根据区域和自身条件,在完整设计的项目建设内容中,围绕关键环节、关键措施、关键技术,进行菜单式选择和搭配。

  (一)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根据养殖场清粪工艺、配套农田消纳面积等,因地制宜选择一种或几种循环利用模式,实现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达标排放。

  1.种养一体化模式。针对周边配套农田、山地、果林或茶园充足的养殖场,对养殖粪便通过沼气处理或氧化塘处理,处理后的肥水浇灌农田,实现资源化利用和粪便污水“零排放”。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厌氧发酵装置、好氧处理设施、沼液或肥水的贮存设施、输送设备、田间利用管网与配套设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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