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重点
以兽用抗生素生产经营企业、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畜禽养殖大县和问题多发领域为重点,严厉打击兽药中非法添加、标签说明书增加主要成分或夸大适应症、不按规定标注兽用处方药标识、将原料销售给养殖场等使用者、利用互联网销售假劣兽药、超范围超剂量使用等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兽药产品质量,强化养殖者主体责任意识,提高安全用药水平。
主要措施:
一是切实规范兽用化学药品生产经营行为。
以兽用抗生素生产经营企业为重点,严格核查兽用抗生素原料和质量检验情况,严格核对批准生产产品与原料药品种对应情况,严肃查处非法添加等严重违法行为。
二是切实规范兽用抗生素使用行为。
以规模养殖场(小区)和养殖大县为重点,强化养殖者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兽药安全使用规定,严格督导落实安全用药管理制度,严格核查用药记录,采取多种形式,主动宣教兽用抗生素安全、规范使用知识和用药原则,提高养殖者对抗生素耐药性危害的认识以及安全用药能力和水平,严肃查处使用原料药、假劣兽药、超范围超剂量使用兽药等违法行为。
三是切实规范线上发布兽药信息和销售兽药活动。
逐步摸清利用互联网发布兽药信息、销售兽药特别是抗生素的基本情况,调查、收集、整理、汇总假冒兽药企业信息、假劣兽药信息以及无证经营信息的网站、电商和第三方交易平台,联合通信管理部门依法严肃处置发布假劣兽药信息、销售假劣兽药的违法违规网站。(此项行动由兽医局牵头负责,有关司局及部属各相关单位参加)附:养殖全程禁用药物清单1、一切人用药品禁止用
2、抗病毒药物:
利巴韦林、金刚烷胺、阿昔洛韦、金刚乙胺、病毒灵等
3、硝基呋喃类:
呋喃唑酮(痢特灵)、呋喃西林、呋喃妥因、呋喃它酮
4、硝基咪唑类:
甲硝唑、二甲硝唑(地美硝唑)、替硝唑
5、磺胺类药物:
磺胺间甲氧嘧啶、磺胺对甲氧、新诺明、复方新诺明等6、氯霉素类:
氯霉素
7、喹噁啉类:
喹乙醇(快育灵)、痢菌净、卡巴氧、喹烯酮
8、兴奋剂类:
克仑特罗、沙丁胺醇、西马特罗及其盐、酯及制剂9、性激素类:
己烯雌酚及其盐、酯及制剂;甲基睾丸酮、丙酸睾酮、苯丙酸诺龙、苯甲酸雌二醇及其盐、酯及制剂10、催眠、镇静类:
氯丙嗪、地西泮(安定)及其盐、酯及制剂
11、皮质激素类:
地塞米松
12、大环内酯类:
替米考星
13、氟喹诺酮类:
氧氟沙星、培氟沙星、诺氟沙星、洛美沙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