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佛山市政府印发了《关于推动我市畜禽养殖业加快转型升级实现绿色优质发展的实施意见》,以期推动畜禽养殖业加快转型升级,有效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促进畜禽养殖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根据环境承载能力和污染防治要求,《意见》要求对全市畜禽养殖结构和方式进行调整,保留科技含量较高的种畜禽企业和环境污染防治到位的规模养殖企业;清退污染较大的生猪养殖场和逐步调减家禽及其他动物养殖数量,实现产业优化和绿色优质发展。
《意见》明确,本市行政区域内不再设适养区,依法划定本行政区域的畜禽养殖禁养区,且禁养区范围以外为限养区。严禁在已经划定的禁养区域进行以生产为目的的畜禽养殖,在限养区畜禽养殖必须取得设施农业用地许可。
到2020年,实现生猪年出栏量控制在100万头以内,家禽稳定在6000万羽左右、规模畜禽养殖比例达到95%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0%以上等4项目标。
那么这个全市不再设置适养区,到底是个什么概念呢?看完上面的肯定还有很多朋友不明白,下面小草就给大家划划重点。
一、压猪减禽
《意见》明确,根据环境承载能力和污染防治要求,对全市畜禽养殖结构和方式进行调整:
1、保留科技含量较高的种畜禽企业、环境污染防治到位的规模养殖企业;
2、清退污染较大的生猪养殖场,清退污染较大的生猪养殖场,清退污染较大的生猪养殖场;
3、逐步调减家禽及其他动物养殖数量。以环保生态的养殖模式代替传统的养殖模式,实现产业优化和绿色优质发展。
本市行政区域内不再设适养区
各区人民政府根据环境承载能力,依法划定本行政区域的畜禽养殖禁养区,禁养区范围以外为限养区。本市行政区域内不再设适养区。
工作目标:
1、到2020年,生猪年出栏量稳定控制在100万头以内、家禽稳定在6000万羽左右
2、规模畜禽养殖比例达到95%以上
3、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
4、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0%以上。
严格设施农用地审核验收制度
畜禽养殖要取得土地承包(租赁)合同或场地合法使用证明,并依法办理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
土地承包合同必须标明土地经营项目和内容。不得在池塘基面搭建畜禽养殖设施,进行畜禽养殖。
在没有完成设施农用地建设审核、备案前,一律禁止在农用地施工搭建建(构)筑物用于畜禽养殖。
严格环境保护审批及许可
新建、改建和扩建的畜禽养殖场,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配套建设的环保治理设施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要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
实行配额养殖管理
根据畜禽养殖栏舍面积、配套治污设施和匹配的农业土地面积,科学匡算适宜养殖总量,实行“一户一策”,配额一年一定的动态管理。
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畜禽配额养殖管理,力争通过三年时间,到2020年底全面实现畜禽养殖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严格规范养殖行为
1、禁止在已划定的禁养区区域进行以生产为目的的畜禽养殖
2、在限养区畜禽养殖必须取得设施农业用地许可
3、依法依规使用饲料、兽药和开展动物防疫工作
4、禁止使用来源不明及未经高温处理的餐厨垃圾(泔水)饲喂生猪
5、禁止出售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含有违禁药物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或兽药残留超标的畜禽
6、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尸体要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1、推行生态环保养殖技术,实现畜禽养殖的提质增效和污废物的源头减量。
2、加快畜禽品种遗传改良进程,提升母畜繁殖性能,提高综合生产能力。
3、落实畜禽疫病综合防控措施,降低发病率和死亡率。
4、支持规模养殖场圈舍标准化改造和设备更新,配套建设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
5、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引导发展生态循环养殖。
推行养殖资源化利用
要求:
畜禽养殖废弃物只能采取粪肥还田、生产沼气、集中制造有机肥料等方法进行综合利用。
而就在前不久,广东省四会市传出全市禁养消息,也引起大量关注!四会市作为广东省最大的养殖重地,每年向外地供应的生猪量高达100多万头,如若真的施行全区域禁养,广东省猪肉供应也将受到较大的影响。
今天的佛山就像是之前的四会,小编一直在思考的问题就是,全市禁养之后本市的生猪供应炎如何解决,依靠生猪外调吗?那岂不是又成了第二个浙江,本省拆外省建。广东接二连三传出全市禁养的消息,是不是说明这个大动作有可能在其他省份也会出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