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下旬猪价还要涨,但越南走私猪再度猖獗,监而不管?
来源:猪场动力网综合检查日报整理 2017-12-20 09:09:16|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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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肉、走私猪一直以来都是养猪人的“心头大患”,据海关总署公布的数据来看,自5月以来进口肉数量是逐渐下滑的,如10月进口猪肉的数量为8.48万吨,环比下降2.53%、同比减少26.6%,总体是朝向利于养猪人的方向发展。但走私猪却没那么“友好”.......
有分析师认为猪价连涨半个月,但消费仍未达到高峰,此时屠宰企业进行战略性压价,为后续大量储备减轻压力,因此猪价才呈现出阶段性震荡调整,但这也意味着后续猪价仍将继续上涨。
也有分析师认为12月上旬无忧,下旬酝酿风险!对于下旬,他认为存在危机,其一无论是规模企业还是普通散养户均存在节气前出栏的计划;其二,2017年生猪出栏量逐步增加,12月份也是出栏旺季,其出栏量将远远高于11月和去年同期。第三,猪肉消费处于快速增长中,但12月的猪肉消费可能要低于预期,据悉西南地区的腊肉制作要低于往年水平。综上所述该分析师认为12月份上行空间非常有限,与此同时存在较大下跌的风险,但这并不意味这我们一味的看衰猪价,相反我个人认为只要猪友能合理安排出栏,猪价具备上行的基础。
虽然分析师们对后续猪价的涨势看法不一,但总体是利好的,可走私猪这时候可一点都不友好,又被查了.....
云南文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7人应放任越南走私猪被法办
1七名监管——竟“监”而不管
近日,云南省文山市检察院办理的文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原所长晏某、原副所长廖某等7名检疫人员涉嫌食品监管渎职罪案已侦查终结,移送公诉部门审查起诉,其中晏某、廖某和检疫组原组长王某已审查终结起诉至法院。案中所涉及的生猪老板黄某等21人因涉嫌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物品罪公安机关已侦查终结,移送文山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2传言:吃到“越南猪”立即患病
2016年以来,文山地区社会上就传言有越南生猪进入文山市菜市场,流入文山人民群众的餐桌。传言传说:“越南猪”比中国猪小,生长周期比中国国内的生猪短,是用特殊的饲料喂的,半年就会长到200斤以上,人吃了会患癌症等严重疾病,但不会一吃到“越南猪”立即就患病,而是要过5至6年才会慢慢发病。根据社会上的这些传言,文山州检察院在2017年初在文山州马关县、麻栗坡县和富宁县开展了调研,调研发现从边三县的边境线上确有从越南(疫区)走私生猪进入文山地区,且走私活动非常猖獗,于是文山州检察院于2017年4月24日在文山州边三县启动开展“走私活体动物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加大对走私活动的打击力度。
2017年5月,文山市检察院收到了文山州检察院转来的一条案件线索:“文山市农业和科学技术局动物卫生监督所驻文山市恒泰经贸有限公司定点屠宰厂检疫人员涉嫌渎职犯罪。”
3细查:收集屠宰厂全部涉案证据
侦查人员通过梳理核实发现,在2016年1月至2017年5月,进入文山市恒泰经贸有限公司定点屠宰厂屠宰的生猪共16.4万头,其中没有产地检疫合格证明或来源不明的共12.9万头;在有产地检疫合格证明的生猪中,有21份约4000头的产地检疫合格证明是假证。
文山与越南水路、陆路相通,有1个国家级口岸、1个省级边境口岸、1个新批准口岸,40多条过境通道,因为越南已经是国际卫生组确定的“口蹄疫、禽流感”疫区,中央相关部门已经发文禁止从越南进口偶蹄动物及其产品、禽类及其产品,文山会不会有从越南进入的生猪屠宰后流入市场的情况?
4突破:控制10余个私屠滥宰窝点
经过调查动物卫生监督所在2016年初就发现了屠宰厂管理、生猪入厂登记不规范,有疑似“越南猪”和多头无产地检疫合格证明的生猪进入屠宰厂屠宰流入市场,该所将情况向市政府、市农业和科学技术局作了汇报,此外没有采取进一步措施,上级主管部门也没有及时采取措施严控“越南猪”和无产地检疫合格证明的生猪进入屠宰厂屠宰。
5出击:端掉走私生猪犯罪团伙
办案人员发现,生猪老板拉猪进入屠宰厂屠宰没有人过问,只要进入屠宰厂的生猪都可以屠宰,以致造成大量无产地检疫合格证明和从越南走私过来的生猪进入屠宰厂屠宰。因为在2016年文山地区就传言有“越南猪”流入市场,老百姓就不到市场上买猪肉吃了。办案人员经与卖猪肉的屠户查证,在2016年五六月份至2017年5月份,市场上的猪肉很不好卖,2016年以前每天能卖三四头猪,但在2016年至2017年5月份每天只能卖完一头,有时两天才卖出一头猪肉。
通过对生猪老板的审讯,办案人员发现蔡某等7人、黄某等7人两个团伙平时拉生猪进屠宰厂屠宰时,屠宰厂的仓管组和驻厂检疫人员基本不检查、不过问。驻厂检疫人员的管理也是时紧时松,在管理松散时随便就可以将无产地检疫合格证明的生猪或者是从越南走私的生猪拉进屠宰厂屠宰,在检疫人员监管严时,两个生猪团伙就会用假的产地检疫合格证明将从越南购买的生猪拉到屠宰厂屠宰,假产地检疫合格证明是分别由李某、黄某到曲靖师宗、大理以及广东等地购买假,在拉猪进屠宰厂时自己在产地检疫合格证明上填写产地、时间、数量,因为一般在本地区或者国内大的养殖场购买的生猪,当地的畜牧兽医站均会开本批次生猪的产地检疫合格证明。侦查还发现,向某等3人还到马关县边境一叫桥头的地方购买“越南猪”,直接拉到文山市恒泰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定点屠宰厂屠宰,直接流入消费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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