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几何时,小就是美(Small is beautiful)——一位国外学者的名言,成为国内一些学者的口头禅。就农业来说,有些时候,从某些角度看,小,确实是美的。但是,更多的时候,小不是美(beautiful), 而是痛(painful)。当涉及到“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时,就是如此。
尽管“大市场”的含义,不是那么一目了然,不过,“小生产”的含义,却是比较清楚的,不太会发生歧义。小生产,就是小农户生产,就是经营规模很小的农业生产方式。我国农户平均占有耕地为8.8亩。其中,浙江、福建、广东和北京四省市,农户平均占地规模最小,只有3.2亩~2.4亩。
在农业生产方面,小,就是痛。
首先,小生产之痛,是农民之痛。因为,规模小,意味着收入水平低。以水稻为例。我国稻谷生产的前三名是湖南、黑龙江和江西。这三个省农户的平均占有耕地面积,分别是:湖南4.6亩,黑龙江53.7亩,江西5.5亩,黑龙江农民的土地规模远远高于其他两个省。即便考虑到湖南和江西可以种植两季水稻,种植面积加倍,这两个省每个农户平均种植水稻的面积,也不过为9.2亩和11.0亩。假定三个省单产、价格和成本均一样(实际上,黑龙江的稻谷单产和价格水平,均比其他两省高出10%以上),那么,从事水稻生产的农民收入水平,湖南仅仅是黑龙江的17%,江西是黑龙江的20%。假定农民种植水稻每亩可以获得1000元净收入,则黑龙江每户农民收入为5.37万元,湖南为0.92万元,江西为1.1万元。显然,小,就是痛。
对于农民来说,小生产还有很多不利之处。例如,不利于机械化,不利于技术进步成果的推广采纳,在购买生产资料和出售农产品时,难以讨价还价,难以获得价格优惠,等等。
小生产之痛,也是国家之痛。这些年,国家通过各种强农惠农政策,提供的财政补贴数额已经不少了。按照每亩土地的补贴标准看,已经不亚于欧美国家了。但是,平均到每个农户,还是太少,远远无法与欧美国家比。因为,这些国家农民的平均占地规模,比我国大得多。其中,欧盟27个成员国平均为210亩,欧盟原有12个成员国平均为350亩,巴西为1000亩,美国为2500亩,加拿大为4700亩。与我国比较,分别是我国平均规模的24倍到530倍。规模太小,劳动生产率就低,成本就高,国际市场竞争力就差。面对如此巨大的规模差异,在自由贸易的大趋势下,我国如何保护好小农户,是件大难事。
小生产之痛,更是消费者之痛。这突出地表现在价格、安全和质量上。
在价格方面,由于规模太小,难以机械化,因此,随着劳动力成本的不断增加,农产品的成本必然不断增加。这使得我国农产品的价格水平,普遍高于国际市场。对于消费者来说,这显然是不利的。同时,小生产也容易导致“共振”效应,即,当市场价格发生变动时,数量庞大的小生产者,都按照同一方向调整生产,结果,往往导致调整的幅度过大,进而造成更大的市场波动。这对于消费者来说,也是不利的。
在食品安全方面,小生产对于消费者的不利影响,更为突出。主要是,由于生产者数量巨大,规模狭小,可追溯体系的建立,就很困难。尤其是在蔬菜、水果和水产品生产方面。分散的小农户生产,无法进行各自独立的收储和运输,也难以在各个营销环节中,包括储运、加工和销售等,进行全程的标识跟踪。
在质量方面,小生产更是难以与大市场很好对接。大市场对产品的质量要求和均一性要求,无法直接从小生产者那里获得满足。面对汪洋大海一样的小生产者,大型的加工商,难以直接建立有效的订单关系,因为操作的成本太高。如果没有一定的组织模式创新,小生产与大市场的对接,几乎是不可能的。
对于农民来说,克服小生产之痛,有两条主要出路。
一是内涵发展之路,用先进技术和设施,从事高附加值产品的生产。例如,在高水平的设施农业中,每亩地的产值,每年可以达到几万元,十几万元,乃至几十万元。土地规模小,但可以把产值做得很大。对于生产者来说,这其实是改变所面对的市场,从一个大市场,转到另一个不那么大的市场。
二是外延发展之路,这就是通过各种不同的生产组织方式,实现区域生产的规模化,通过区域规模化,化解小生产之痛,主要是解决好与大市场的对接。这就是组织创新。其中最主要的形式,就是新型合作组织。
而对于代表大市场的中间商来说,只有后边这一条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