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随着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机制日益完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了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司法解释,把生产销售使用禁用农兽药、收购贩卖病死猪、私设生猪屠宰场等行为纳入了刑罚范围。
而近日,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局长广德福在质量兴农工作发布会上表示,全面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的条件已经成熟。今年深入开展兽用抗生素、“瘦肉精”、生猪屠宰等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农业农村部:全面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的条件已经成熟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局长广德福19日在质量兴农工作发布会上表示,全面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的条件已经成熟。
广德福表示,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是创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重要措施。当前,农业生产规模化、标准化程度不断提高,互联网+现代农业得到广泛运用,国办在2015年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重要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全面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的条件已经成熟。
深入开展“瘦肉精”、兽用抗生素、生猪屠宰等专项整治
上半年,农业农村部加大抽检监测和监管力度,调整完善2018年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全国上半年共监测153个大中城市92个品种近2万个样品,检测指标122项,主要农产品例行监测合格率达97.1%。围绕粮油、蔬菜、果品、畜禽、水产等15大类农产品或环节组织开展风险评估,及早发现问题隐患,提高风险预警能力。
深入开展农药、“瘦肉精”、兽用抗生素等7个专项整治行动,上半年共出动执法人员149万人次,检查生产经营企业76万家次,查处问题22877起,责令整改8957起,严防、严管、严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
兽用抗菌药滥用,农业农村部对问题产品零容忍
上半年例行监测发现的主要问题是,个别产区蔬菜中豇豆、韭菜和芹菜农药残留超标,畜禽产品中禽蛋兽用抗菌药氟喹诺酮类药物(恩诺沙星、环丙沙星和氧氟沙星)残留超标和水产品中加州鲈鱼和鳊鱼兽用抗菌药氟喹诺酮类药物残留超标。这个超标有的是超范围,有的是超限量使用,有的属于违规使用,没有遵守用药间隔期、休药期。农业农村部对问题产品采取零容忍态度,即使1%的问题,也要付出100%的努力。我们采取的措施有:
一是迅速将监测结果通报各地,对存在的问题较多、合格率较低的省份进行重点督促,要求各地农业农村部门严肃进行查处,对监测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跟进开展监督抽查,依法严查不合规、不守法的生产经营主体。
二是坚决杜绝不合格农产品流入市场,主动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的衔接,对不合格产品采取禁止入市销售、监督销毁和无害化处理等措施。
三是举一反三,根据监测发现的问题,深入开展农药及农药残留、兽用抗菌药、“瘦肉精”、水产品“三鱼两药”等专项整治行动,加大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严防、严管、严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安全放心。
建立“黑名单”制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广德福表示,目前已建立生鲜乳、兽药、农药质量“黑名单”制度,将农产品质量安全与农业扶持政策挂钩,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我们在加强执法监管上一个基本考虑是,坚持问题导向,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既要打攻坚战,又要打持久战。
核心是把专项整治和日常执法监管结合起来。在专项整治上,部里今年组织安排了农药、“瘦肉精”、生鲜乳、兽用抗菌药、水产品、生猪屠宰、农资打假等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目前,已经广泛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兽药监管领域运用大数据、云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建立起了“二维码”追溯信息系统,高毒农药和禁用兽药得到较好控制,“三聚氰胺”连续9年零检出,“瘦肉精”黑窝点生产经营链条已被切断,农产品例行监测合格率处于历史最好水平。
据广德福介绍,目前开展的工作主要是加强追溯管理的顶层设计,建成国家追溯平台,开展追溯平台的试运行,构建追溯管理长效机制。“我们正在采取有效措施,争取早日把国家追溯平台建成上下联通、内外联动的智慧化综合监管信息平台。”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