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禽粪污和沼液直排,是造成广西壮族自治区部分河流水质恶化的主要原因。广西日前印发实施《广西深入推进畜禽粪污治理和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深入推进畜禽粪污治理和资源化工作。
《方案》明确了总体目标:南流江、九洲江、钦江流域等各县(市、区)畜禽粪污资源化率于2020年年底前达到90%以上。到2020年,全区各市县规模养殖场依法配备雨污分流、粪污或沼液贮存设施,并自行或委托第三方落实粪污资源化措施的比例达到95%以上;畜禽粪污资源化率达到75%以上。
针对量大面广的中小畜禽养殖场散户粪污和沼液直排污染问题,《方案》提出采取以“截污建池,收运还田”为主的治理方式,让养殖户“管得住粪污”,种植户“用得动粪肥”。即要求所有尚未实现粪污全量资源化、做到不排污的养殖场户限期自行封堵排污口,依法配备粪浆或沼液贮存池,保证粪浆或沼液“存得住”;引入专业企业或组织农民合作社作为第三方,对养殖场户积存的沼液粪肥提供有偿“收运还田”服务,实现沼液粪肥“用得掉”。
《方案》要求,各地推动辖区内未杜绝直排的养殖场户尽快完成“截污建池”;引入第三方,尽快形成“收运还田”市场化机制和能力,形成“不能排”的硬件和机制保障。有关部门还要制定正确适用的还田标准;加大科技支撑力度,为降低粪污资源化成本和加强治理监管提供支撑;要将治理成效与养殖扶持政策资金挂钩,倒逼养殖场户尽快完成治理。
同时,坚持市场主体运作,按照“有偿清运、付费还田、成本自负、长期运营”的原则构建沼液粪肥收运还田市场化机制;引入粪肥还田保险机制,解除种植户用肥的后顾之忧。
有关部门还要加强对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的监督检查,及时掌握养殖场户的数量、养殖规模和品种、粪污产生和处理利用情况,开展有奖举报,尽快形成“不敢排”的有效震慑。
此外,《方案》明确突出目标导向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综合考核评价重要依据,并运用好河长制、湖长制。
另据了解,“截污建池、收运还田”治理方式已率先在广西最大的独流入海河南流江流域的相关县区全面先行先试,如玉林市福绵区、博白县,有效遏制了之前禽畜粪污和沼液大量直排导致的严重污染,取得了积极进展。今年8月初与5月初相比,横塘断面氨氮、总磷浓度分别下降约98%和43%,6、7、8月氨氮浓度分别是去年同期的约1/2、1/5和1/15,水污染态势得到初步遏制。